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宁波大学 时间:2026-02-05 10:09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6〕1号,和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下发的《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公告》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参加202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5月17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生报名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3年3月底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已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并且相关佐证材料已提交我校审核后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以同等学力申请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不受上述第1条和第2条的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一致。
4.申请人除了须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已经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服务电话:010-67410388,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7:00)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工作,并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且转入在册库。
三、考试报名流程
【温馨提示:以下第1步至第3步仅限2026年新注册或需更新在册信息的考生,历年已注册并通过宁波大学资格审查且未过申请有效期的考生直接从第4步进入考试报名环节。】
1.注册及在册信息修改(2026年2月25日前)
拟参加202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需于2月25日前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信息采集(电子照片等)及在册信息更新,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温馨提示:考生务必确保信息平台与中国教育考试网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手机号等)完全一致,信息不一致考生无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完成报名;手机短信为考生接收报名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请务必填写能够准确联系到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
2.现场确认(2026年3月1日)
拟参加202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需于3月1日09:00—16:30到宁波大学相关学院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参加现场确认。【交通提示:学校停车位有限且正值新学期开学,为避免校园拥堵,请广大考生尽量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现场确认点。】
现场确认需现场采集图像等信息以备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使用,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已在其他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者,须经该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至我校现场确认。若现场确认地点、时间有调整变化,以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力申硕专栏(网址: https://tlss.nbusce.cn/)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广大考生实时关注。
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与证件: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获得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单位盖章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1份(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4)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硕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需同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需提供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规范化培训证明;
(6)《宁波大学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表》1份。
3.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2026年3月10日前)
宁波大学根据相关规定对“同力申硕”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力申硕专栏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名单,供考生查阅。
查阅网址: https://tlss.nbusce.cn/
4.考试报名(2026年3月16日-3月26日16:00)
已通过宁波大学资格审查的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报名,填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以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所报考的语种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学位办[202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考生可选择报考学位授予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在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5.报名考试费缴纳(2026年3月30日24:00前)
(1)费用标准:每科目100元;
(2)缴费方式:202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报考信息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本次报名资格无效。
6.准考证下载(2026年5月11日-5月17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可在准考证下载功能开通期间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与复核
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6年9月上旬,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需要成绩复核的考生,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进行成绩复核。
五、违规处理
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考生如发生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六、考前须知
具体要求请于考前一周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及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网,查询有关考试要求及相关信息。所有考生应遵守安全及突发情况处置措施和要求。
七、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注册或在册信息更新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宁波大学完成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才能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我校招生信息具体见《宁波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春季招生简章》。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31日